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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台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服务指南

来源: 发布时间:2018-01-26 15∶5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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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设项目选址意见
 

办理事项名称: 建设项目选址意见
 

办理单位: 高台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
 

所需材料: 1.建设项目选址申请书;(内容包括项目总投资、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、建成后的效益、申请用地亩数等)。

收费标准: 不收费
 

法定期限: 及时办理
 

承诺期限: 及时办理
 

办理地点: 南华工业园纬三路13号工业园区创业孵化中心205室
 

主管领导: 范和忠 0936-6686695
 

经办人员: 许吉红 0936-6686695
 

办理流程: 申请→受理→分管县长现场选址→出具选址意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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